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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曙光(600303)发布公告,公司于7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《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》(上证公函【2022】0729号)。
前期,公司部分股东自行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公司董事会、控股股东、召集股东等各方在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规范性、决议合法性等重大事项上意见不一致。此后,有媒体报道称,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出现两份表决结果不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。另外,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公告称,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中锋评估)单方撤回资产评估报告。上述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,市场关注度较高,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13.1.1条等有关规定,请公司等相关方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信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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